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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 2018-9-1 21:53
正文摘要:【大快人心】灰暗的八月過去了,九月第一天終于迎來了第一個大快人心的好消息,昆山事件屬于正當防衛(wèi)。社會我龍哥,人狠腸子多。我先拔的刀,最后我殺我。龍哥終結(jié)者于海明,不負刑事責任。再一次告誡社會哥,持刀有 ... |
阿拉丁神燈 發(fā)表于 2018-9-2 08:09 就法制而言,這個判決具有歷史意義。因為就以往判列,你會發(fā)現(xiàn),在天朝,正當防衛(wèi)的認定,一直都小心翼翼過頭,動不動就是防衛(wèi)過當。很多法律學者專家,一直呼吁我國的正當防衛(wèi)判列更加合理化人性化,讓老百姓能夠有膽量,有法院支撐的實施正當防衛(wèi),實施見義勇為。 |
這是2018年最倒霉的流氓! |
本帖最后由 胡紫 于 2018-9-2 08:32 編輯 人民日報微博9月2日評論反殺案: 【#你好,明天#】昆山砍人案,于海明屬于正當防衛(wèi),不負刑事責任,大快人心,奔走相告!法律不能苛求每個防衛(wèi)者都是黃飛鴻,對窮兇極惡者“點到為止”。優(yōu)先保護防衛(wèi)者,是正當防衛(wèi)制度的價值所在。此案的處理,必將對后續(xù)同類案件起到積極引領(lǐng)作用。公平正義寫在法條之中,更應(yīng)由每一個個案體現(xiàn)。 ![]() ······什么也不說了,為人民日報評論點贊!······ |
死的人已經(jīng)死了,活的認沾了血,背了命。不知道一個雙輸?shù)氖录惺裁粗档门e國上下一片歡騰的。沒人反觀自己別學那個拔刀殺己的人,大部分都被暗示反殺痛快值得效仿了。 來自: Android客戶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