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縣一副所長余某屢屢倚仗權力向服務監(jiān)管單位及老板索要協(xié)調費用,或者以借為名多次索要甚至騙取錢財。經隨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、詐騙罪判處余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11萬元。
據悉,隨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法院準予執(zhí)行隨縣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行政裁定執(zhí)行監(jiān)督案中走訪發(fā)現,余某在任職期間曾許諾為相關企業(yè)少繳罰款但協(xié)調未果,有收受賄賂嫌疑,遂立案偵查,揭開余某多次索賄及詐騙的犯罪真相。
經查,余某在2013年至2017年任隨縣某局科員、副所長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先后多次向其服務、監(jiān)管對象非法索要財物,所得財物共計人民幣16萬元;還多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取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.45萬元。(中國青年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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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-1 21:02 上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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