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3月9日13時15分,家住蔡河鎮(zhèn)石堰村36歲的龔某某駕駛鄂SN10XX兩輪摩托車,行至應山辦事處前河橋頭路段處時,經(jīng)應山交警中隊民警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,結果顯示為87 mg/100mL,已達醉駕標準。幾乎在同時,家住城郊辦事處桂花村36歲的張某駕駛鄂SKR3XX兩輪摩托車,行至同一橋頭路段處時,接受民警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,結果顯示為79 mg/100mL,已達醉駕邊緣。
詢問中,當?shù)弥獌擅緳C是同齡人,又同是中午飲酒后駕車,都到工地上做工,同時被捉感到驚奇。而兩名司機卻相互寒暄道:我倆雖不相識,但有很多相同點,真是同病相連??!今天我倆因酒駕能走到一起也祘是一種“緣分”,我們要把這“緣分”變?yōu)榻逃?,今后再不因違法違規(guī)走到一起。
后提取血液送湖北三真司法鑒定中心檢測,龔某某的血液里檢出了乙醇成份,其酒精含量為118.94mg/100mL;張某的血液里檢出了乙醇成份,其酒精含量為111.84mg/100mL,均屬醉酒后駕駛。
來自: Android客戶端
|
|